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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山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22-09-02

青岛海山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教职和学生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校师生熟知消防常识。

(二)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四)每学期组织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五)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消防预案。

(六)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各项内容的检查,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七)建立消防档案。

(八)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九)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学校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参加。

(二)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四、消防值班制度

(一)学校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五)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在各室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指示标志。

(四)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2、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四)消火栓维护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应被遮挡、圈占、埋压。

2、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3、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4、消火栓箱内配器材应配置齐全,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情况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学校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二)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三)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分工: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学校在场的职务最高者担任;

2、义务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 119” 报火警,同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主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通,禁止占用疏散火灾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通讯联络程序: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5、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6、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五)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六)演练结束,应做好演练情况记录,总结经验,写出演练小结和评价,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

 

七、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制度,未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岗位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名为领班,负责控制室人员的管理及值班时紧急情况的处置;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八)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固定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且每班不少于2人、每班连续工作不超过12小时。

(二)值班人员应在上岗前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原理和操作规程,并经过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经常检查,定期做好系统功能试验,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状况良好。

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

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

(四)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施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日常检查和操作等工作;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检查、交接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每2h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六)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会客,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控制室。

(七)未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

 

九、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一)按班次要求。准时到岗,到岗后逐项交接。

(二)交接项目

1.自动消防设施系统是不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上个班次发生的报警点及解决情况;

3.有无重大设备故障;

4.交接设备操作情况;

5.户籍化管理系统录入情况;

6.各项通知及其他情况.

(三)交接班过程中,交接双方要逐项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常检登记表并签字确认,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存档备查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