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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高一年级全体老师学习山东省新高考政策

2018-04-28

3月27日,山东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正式公布。为指导普通高中一年级教师准确理解、科学把握高考综合改革政策,山东省教育厅于4月24日上午9点集中开展高考综合改革政策培训网络视频会议。我校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孟校长动员并组织全体高一年级教师按时积极参加本次培训活动。

继上海、浙江后,我省作为第二批高考改革试点省份,自2017年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20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具体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自2020年起,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科,每门150分,外语考试分两次进行。

“3+3”模式中的第二个“3”是指3门选考科目,对于选考科目考生可以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中任意选择3科进行等级考试,每门100分。

这意味着,新高考后不再有目前文综和理综的固定科目组合,考生可以打破文理科的界限进行自由选择和组合,考试也由相同科目的竞争转换为了特长科目的竞争。

外语科目考试分听力和笔试两次进行,听力部分有2次考试机会,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进行,取最高分计入高考成绩;笔试部分有1次考试机会,在6月国家统一高考期间进行。条件成熟时,增加口语测试并采用机考方式进行,外语科目考试适当增加听说部分成绩的比重。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考试,参加夏季高考的学生需参加等级考试。合格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级考试成绩原始分为100分,按照等级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学生对等级科目的选择有条件限制:一是不得将达不到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要求的科目作为等级考科目;二是要考虑自己选择的等级考科目能否满足高校对专业选科的要求。

与以前“学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相比,改革后,2020年起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模式,考生既可以报考同一个高校中的不同专业(类),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还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类),拥有了更多选择权,也增加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机会。

这种模式可以帮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以专业为导向,先选定自己喜欢的专业,再选择高校。

自2020年起,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机制。

统一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组成;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生自选的3门学科“等级考”成绩组成;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内容。

面对新高考政策,我校在学生自主选课走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课程实施与教学方面已经做出较完备的计划。高中一年级教师是与普通高中学生、家长接触最多的群体,学校将保证其对高考综合改革各项政策全面、充分、准确的了解,以便做好政策解答和学习指导。